济南铁路局规定火车票代理收费不得超五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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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2:5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11日讯 (记者王凯) 今天,济南铁路局作出规定:代理售票网点除收取票面所记载的票价,以及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之外,代理售票网点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 铁路部门提醒旅客,在正规代理售票网点内,有济南铁路局统一监制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标志和《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批准证书》。旅客在购买车票时如发现铁路代理售票点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可拨打9510586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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