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当代中国“非廉文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9:10 民主与法制杂志 | |||||||||
曾亚波 【背景提示】 襄樊“官场地震”的发生,与其形成了特定的社会文化氛围息息相关。一种与社会历史发展背道而驰的腐败文化,正试图潜移默化地转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致使腐败成为人们
近年来,有很多腐败现象与“襄樊现象”一样,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并在一定程度上蔓延、泛化。究其成因,除了制度、机制等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它获得了一种文化支撑有关。 本文意在审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非廉文化”对于腐败行为的影响,旨在强调廉政建设亟需先进的廉政文化鼎力支持。 “官场腐败”心声 许多腐败官员落网后,反思自己走向腐败的历程,深究内心动因,其中不乏发人深省的“非廉”心态,而这些心态都有着浓厚的传统“非廉文化”的印记,这些心态概括起来,无非涉及当官的价值取向、对腐败行为的自我开脱以及官场潜规则。 当官不发财, 请我也不来 —— 贪官的价值取向 中国是个官本位的国度。“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旧中国,升官与发财总是紧密相联。 如今贪官们追求财富,以权谋利,将人的趋利本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恰恰丢掉了为官本应恪尽的职业操守。这就是腐败的本质。 〔现实案例〕—— 丁仰宁,原福建省政和县县委书记,因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等被判处无期徒刑。他有句座右铭:“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 成克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也认为当官不发财太不合算。他与情妇商定先赚钱后结婚。短短4年间,成克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高达四千多万元。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 贪官的自我开脱 俗语云;“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贪官们也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由:经常接触大量金钱难抵诱惑,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手中握有权力容易收受贿赂。由此,派生了一个新语汇——“高危行业”,比如交通行业、金融行业等。 〔现实案例〕—— 从四川省交通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开始,先后有广东、广西、湖南、河南等多省交通厅长犯下经济大案,厅以下干部落马的则不计其数。交通这一行业因“高危”而受到广泛关注。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 法不责众 —— 贪官的是非判断 “法不责众”的观念,在我国流传很广。 在贪官们看来,个体腐败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受到惩处自认倒霉。然而你腐败,他腐败,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腐败了。于是乎,在一个个群体内部,轻则形成各行其是、心照不宣、互不拆台的松散关系,重则形成互相关照、互相利用、互相掩护、分享腐败所得的生存机制,腐败案件呈现窝案串案增多的趋势。 〔现实案例〕—— 铁路建设项目粤海铁路投资巨大,负责这项工程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而锒铛入狱。 集体瓜分、人人均沾是粤海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腐败的一大特征。 朝中有人好做官 —— 贪官的政治哲学 “裙带风”在中国官场由来已久。俗语说:“朝里有人好做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都是说的一个道理。 于是,“任人唯贤”变为“任人唯亲”,致使昏庸无耻、贪赃枉法之徒混迹官场,横行一时。 〔现实案例〕—— 刘知炳,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苦心经营,通过“挤走一批,拉拢一批,提拔一批”的手段,以其权力为中心编织了一张盘根错节、极难破除的权力关系网。在被刘知炳提拔者中,有8人被群众称为刘知炳的“铁杆部队”。另一方面,他不遗余力地寻找靠山,通过向成克杰行贿为自己的升迁添石铺路。 下篇: “民间腐败”认知 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是根本性、长期性、广泛性的。民间的一些认识,看似无关痛痒,实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而大范围的认识模糊,恰恰说明了非廉文化的弥漫已到了泛滥的程度。肃清这些错误的认识,无疑是当今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谁反腐败谁是另类 —— 无人击节举报难 传统观念认为,“宁结千人好,莫结一人仇。”许多人认为,被举报者大多手握权柄甚至官居要职,如果“在太岁头上动土”,检举揭发其腐败问题,势必触动官场的“潜规则”,其结果可能是“民虽举,官不究”,于是不敢举报。 同时,举报腐败会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加之社会上不少人包括某些领导者对举报人仍持偏见,会把自己看作是“惹事生非”、“不安分”、“出风头”的人,从而使自己备受孤立,于是不能举报。 〔现实案例〕——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允光因举报原省委领导被开除党籍并送去劳教;河南省的反腐斗士吕净一由于告发平顶山原市委领导险遭灭门之灾……类似事件不仅是对举报当事人的打击,更是对其英雄行为的极大亵渎与嘲讽,也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为之心寒。 送点小礼很正常 —— 礼尚往来 中国是极重“人情”的国度,即使是好办该办的事情,也要想方设法请人去办,同时要对办事人有所表示。而有难度的事情,不“意思”一下常常是办不了的。 送礼需要理由,“礼尚往来”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借口。而掌权者也会利用手中权力,把别人是否送礼甚至送礼多少作为是否替人办事的重要参考标准。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常常借口“礼尚往来”,大肆收受礼金礼品。 〔现实案例〕—— 慕绥新,原辽宁省沈阳市市长。在任职的4年中,有一百多人以各种名义给他送钱送物多达六百余万元。但他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受之。 行贿问题不大 —— 当官不打送礼的 “当官不打送礼的。”这一信条,从根本上打消了送礼者的顾虑。这种观念形成风气,使送礼人失去羞耻感,使得送礼、行贿成为一种自发而为的普遍现象,由此,行贿受贿之风盛行。 〔现实案例〕—— 安徽省阜阳市曾出了王怀忠、肖作新等一批重量级贪官,地方干部上行下效,腐败成风。由此,当地许多人笃信“只怕不会送,不怕没人收”的信条,请客送礼风气日盛,在1999年的春节前,到阜阳市委大院送礼的车把交通都堵塞了,不得不出动交警来疏通。 羡慕腐败 —— 腐败者有本事、有能力、有门路 “有权就有一切”、“腐败让我如此神气。”“羡慕腐败”心理成为一种社会心态。 在一些人眼里,以权谋私没有了罪恶感,成了攀比、炫耀的资本,成了衡量一个人社会活动能力特别是政治能力的标志。 〔现实案例〕—— 李真,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但在有些人眼里,李真的下场并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教训和警示,相反,他们认为李真是一个极其能干的人;羡慕李真上下通天,毫不费力地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甚至羡慕他短短几年时间即积累一千多万的财富。 ( 转载于2006年民主与法制杂志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