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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浩提议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年检 规定使用年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6:23 东方网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但本市重量级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事故也不段增高。新出台的交通安全法规定“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都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然而市政协委员黄仁浩经过调查却发现,电动自行车往往超速,已成了“新马路杀手”。

  黄仁浩委员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并完成了《关于将电动自行车纳入<助动车管理暂行条例>管理的建议
》。他透露,自己曾与一个修车摊上的一位修电动自行车刹车的年轻人交谈,年轻人告诉他电动自行车原有的限速器被拆了,速度快,所以刹不住,刹车经常坏,所以经常修。黄仁浩委员表示,尽管目前本市的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发生率还不得而知,但浙江省仅2004年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发生率已经占到了34.55%。

  据悉,由于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因而受到市民和政府两方面的欢迎。但黄仁浩委员则指出,不能因为
电动车
“绿色环保”就放松管理,他建议应该对电动车进行年检,规定使用年限;同时还应进行交通知识考核和驾驶证件管理。

  >>相关链接:城市应给自行车适当空间

  尽管机动化时代到来,城市交通必然会遇到排堵的问题。但自行车交通方式仍旧是城市交通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此市政协委员曹晓兰指出,城市发展应给自行车留适当空间。

  曹晓兰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本市还有相当数量的中低收入群体,公交车特别是轨道交通对他们来说还是不小的负担,在优先发展

公共交通的同时,还是要给自行车留下一点空间,即便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步行道路和自行车道的建设,有的还专门辟有自行车道,目前本市骑自行车的市民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城市发展要保护他们的利益。

  相关专题:2006年上海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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