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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局长称药店收过期药有回用之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4:27 京华时报

  药监局局长称国家明令禁止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北京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在政协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店用代金券回收百姓过期药实际上就是促销。药店对药品实行“三包”更是不科学。

  由于有委员建议由政府进行过期药品回收,冯国安表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
在研讨如何处理市民手中的过期药问题,但最终的方案还没有出台。冯国安认为,国家明确规定售出的药品不能退换,因此药店允许换药实际上是不科学的,更是不允许的,容易产生交叉感染。冯国安表示,这种情况有药品回用之嫌。

  “我个人希望通过在社区设点的方式,回收百姓的过期药品。”冯国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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