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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歹徒在江苏制造三起炸弹敲诈案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21:08 新华网

  各界普遍关注的南京中央商场、苏州家乐福超市、徐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炸弹敲诈案,1月13日上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因爆炸物的“杀伤力”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没有确切证据加以证实,徐州鼓楼区法院决定此案延期审理。

  回放 狂徒炸弹敲诈315万

  据《现代快报》报道,2005年7月18日,河南省商丘市百货大楼下岗职工任伟、商丘市供销社下岗职工焦玉民根据事先预谋,由焦玉民以吴建艺为假名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并同时办理了10张银行卡。任伟踩点后选中南京中央商场为敲诈目标,并安排焦玉民到南京给中央商场打敲诈电话,谎称在商场内放置了炸弹,要求商场给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汇入人民币105万元。公安机关对商场进行紧急处置,并展开侦查,使其敲诈未能得逞。

  2005年8月1日,任伟、焦玉民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到苏州市,由任伟将爆炸装置寄存在苏州家乐福超市的顾客寄存柜内,敲诈人民币105万元。同样,这次敲诈仍未能得逞。

  2005年8月13日,任伟、焦玉民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到徐州市,并将爆炸装置放置于徐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五楼客服中心安全通道门的后面,敲诈人民币105万元。并将金鹰购物中心打入其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3000元取走了900元。

  落网警方四天锁定嫌疑人

  一系列炸弹敲诈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仅四天时间,徐州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任伟和焦玉民。2005年8月16日,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焦玉民在商丘被抓获。根据焦玉民的交待,当晚公安机关将躲在网吧过夜、正欲外逃的任伟抓获。因涉嫌敲诈勒索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经批准逮捕,次日由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行逮捕。

  两人对上述发生在南京中央商场、苏州家乐福超市、徐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三起炸弹敲诈案件供认不讳。此案于2005年11月22日移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起诉。

  庭审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

  2006年1月13日上午,系列炸弹敲诈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公诉人所举证据:“爆炸物分析测试报告”仅能够证实爆炸物的构成元素,对于该爆炸物的“杀伤力”、危害程度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没有确切证据加以证实;而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对两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之一。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补充证据,建议法庭延期审理。法庭采纳公诉机关意见决定此案延期审理。对二被告人的宣判将择日进行。

  观点:危害公共安全应该提高量刑

  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专家付坚强先生认为,爆炸敲诈案件的发生近年来日益频繁,不仅扰乱了经营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还危害了群众的安全,容易在社会上造成恐慌,影响非常恶劣。根据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看,因实际刑罚对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起点较低,尤其对未遂罪犯定罪明显偏低,已经成为此类犯罪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对《刑法》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高对此类以爆炸等手段敲诈勒索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邢志刚)

    相关报道:两歹徒制造多起炸弹敲诈案在徐州被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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