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秃鹰案开庭审理将传唤“金管会主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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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9:0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喧腾一时的劲永秃鹰案,为了厘清前金管会检查局长李进诚涉案情节,公诉检察官将向法院声请传唤调查局北机组主任秦台生、联合报记者高年亿两人调查。此外,法院也决定依职权以证人身分传唤金管会主委龚照胜说明案情。金管会发言人林忠正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审查程序,不发表意见。
昨天的庭讯针对林明达、张锡宽等五名被告进行认罪协商程序,列出五人须缴交犯罪所得、投保中心的赔偿金额。其中,林明达与前检查局长李进诚二人须负连带赔偿责任七百七十九万余元。 检方强调,被告若同意将放空犯罪所得,汇入投资人保护中心的“劲永赔偿专户”,将建请法院减刑或缓刑。合议庭并谕知二月十七日再开庭审理。 投资人保护中心律师许碧真,昨天提出投保中心计算的基础赔偿金额供检方参酌,赔偿金额是根据去年三月十五日劲永秃鹰案爆发后相关股价所计算。 依据投保中心的计算,林明达应缴交一千一百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元;林一宏应缴四百一十九万五千一百七十元、张锡宽应缴四十二万五千元、陈俊吉应缴一百五十三万九千八百元、古洲铭应缴八万一仟元。 依证交法规定,李进诚与张锡宽均因职务知悉消息而泄漏消息给林明达等人,两人须负损害赔偿责任,其中李进诚与林明达的连带赔偿金额是七百七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元;另张锡宽须与林明达、林一宏、陈俊吉、古洲铭负连带赔偿一仟六百八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元。 庭讯后,林明达面对媒体询问是否会接受检方的认罪协商时,仅摇头表示他还没有决定,随即与律师快步离去。 相关专题:TVBS揭露扁当局腐败案遭打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