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委员提交提案应处罚随地吐痰大小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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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7:17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周文馨 颜爱勇 甘肃省政协委员王建林认为,应该像处罚骑自行车带人、闯交通红灯一样,对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者给予处罚。因此他向甘肃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处罚条例的提案》。 该提案建议,对随地吐痰者一次罚款2元,同时要求随地吐痰者对痰迹处理干净,不处理者追加处理费10元;对随地大小便者一次罚款10元,同时要求随地大小便者对便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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