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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春节 二环路外放鞭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6: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特别提醒:二环路以外的党、政、军主要领导机关、医院、学校、机场、车站、码头、加油加气站、军事管理区、拘留所、看守所、油库、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贺峥)今年春节,我们该到哪儿放鞭炮?昨日,这个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成都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没有完全解除“禁燃令”,但今年春节本地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也有所放开。除夕至初五及元宵节当天,市民可于规定时间内在二环路以外的安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人士称,春节期间,金牛、锦江、武侯、成华、青羊五城区和高新区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的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二环路以外的党、政、军主要领导机关、

医院、学校、机场、车站、码头、加油加气站、军事管理区、拘留所、看守所、油库、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周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的其余地区,允许市民在除夕至初五及元宵节每晚8时至次日凌晨1时燃放烟花爆竹。

  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节,成都警方没有规划固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据了解,安全问题是警方作出调整的直接原因。市公安局治安处枪爆科警官称,划定相应的场所让市民定点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烟花引起火患;但另一方面,烟花爆竹经营者为了方便经营,往往会选择在紧靠燃放点的地方集中进行销售。烟花爆竹摊点扎堆,在客观上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意外,后果难以设想。

  对于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市民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可对燃放单位的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5000元罚款;个人燃放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警方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燃放规定,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又讯连续3天来,成都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对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销售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和整治。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无证销售、销售“三无”产品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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