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禽流感疫情专题 > 正文

香港将设巡逻队确保禁止散养家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3: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刊登宪报修订《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及《废物处置条例》以禁止散养家禽活动,新法例下星期一(2月13日) 正式生效。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新法例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及减低香港爆发禽流感的风险。

  法例经修订后,市民将不准散养任何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而散养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和鹌鹑,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万至10万元。

  特区政府会成立巡逻队伍,确保有关法例得以落实。香港卫福局劝吁现时家有散养家禽的市民,勿再饲养,如需政府协助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