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设巡逻队确保禁止散养家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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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3: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刊登宪报修订《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及《废物处置条例》以禁止散养家禽活动,新法例下星期一(2月13日) 正式生效。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新法例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及减低香港爆发禽流感的风险。
法例经修订后,市民将不准散养任何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而散养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和鹌鹑,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万至10万元。 特区政府会成立巡逻队伍,确保有关法例得以落实。香港卫福局劝吁现时家有散养家禽的市民,勿再饲养,如需政府协助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