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决不让松花江水污染的悲剧重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5:41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见习记者 张沉 北京报道 《经济观察报》:去年第一次环保风暴时,环保总局集中整顿了电力行业,而此次整顿主要集中圈定在化工石化与交通领域,请问这是否与松花江污染事件直接相关? 潘岳:松花江事件是这次行动的一个主要动因。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广东东江、湖
在松花江事件之后的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中,我们进一步发现,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的环境隐患。在我们直接抽查的78家大型化工石化企业里就有30家的规划布局不合理;一些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甚至布设在人口稠密居住区、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饮用水源地上游,一旦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后果将难以想象。为了从根本上遏制环境事故、尤其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高发的势头,我们决定对布设在江河水域的化工石化行业进行整顿。 另外,近年来高速公路建设飞速发展,也造成了严重的噪声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同时也存在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选择交通领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许多大都市由于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环线路网的负面影响,致使交通长期拥堵不堪,城市布局像“摊大饼”一样无限扩张,加剧了城区内空气污染和热岛效应。 再如中西部省区在疯狂竞上能源、电力、重化工基地建设规划时,由于没有考虑到发展这些重污染行业必会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尖锐矛盾,尤其是区域内有限的淡水资源根本无法支撑如此规模的开发活动,现已造成了几代人都难以恢复的生态问题。 如果不从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的源头、不从决策层面去预防环境问题,我们将永远陷入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的恶性循环,并将在未来付出更大的政治成本与社会代价。 《经济观察报》:这些总投资约290亿限期整改的项目,到截止期限时,环保总局能否保证根据实际整改情况严格兑现处罚决定? 潘岳:到截止期限时,我们将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对每个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进一步检查及监测,并把检查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达不到限期改正要求或逾期不改正的建设项目,会严格按照规定,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停止生产或经济处罚。 举个例子,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工程,我们曾经在2005年11月要求他们立即对设备噪声进行治理,但至今敏感点噪声仍超标,出现扰民现象,未完成整改要求。因此,我局已要求该项目停止试生产。 《经济观察报》:环保风暴因为触及各方利益,致使环保总局压力很大,许多人因此对整治结果表示担忧。您曾表示“环保风暴不会不了了之”,那么,第二次环保风暴,环保总局是否将面对更大压力? 答:一年前,我们对30个违法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曝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使有关方面充分认识到环评是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这些项目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涉及13个省市、几大电力公司,绝大多数是区域、地方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撑项目。在当时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有些部门对查处行动有不同的看法,被查处的部分企业也有不同认识,环保总局确实遇到一定的压力。 但我们没有手软。在国务院的支持下,经过与有关企业沟通,地方、部门和企业逐步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最终,所有违规项目的业主均按规定停止了工程建设,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上次行动以后,企业的守法意识增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认识也明显增强,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显著提高,从执法行动之前的50%上升到目前的99.3%。 这次执法行动的整个过程,都在公众和舆论的注视下进行,这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我相信,只要反映民意、维护民利,真正从大局出发,公开、公平、公正地执法,就一定会得到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