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6年春运专题 > 正文

四部委联手打击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廖雁)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工商总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涉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代售、代办铁路客票价格违法和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有关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客票,提供送票服务时可根据送票距离、地点收取每张不超过3至5元的送票费,销售异地客票时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

  相关专题:2006年春运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