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法院就中国劳工案实地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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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0:4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司徒北辰) 状告日本政府及酒田港湾运送公司的6名原中国劳工要求赔偿案有了最新进展。14日,日本山形县地方法院前往原中国劳工劳动地酒田港进行了实地取证。 2004年12月14日,唐山籍原日本酒田港劳工幺作相和劳工遗属李素珍,代表6名原酒田港劳工赴日本起诉,要求日本政府和酒田港企业赔偿共计1.5亿日元,并公开登报道歉。同
山形县地方法院14日前往原中国劳工劳动地酒田港进行了实地取证。 原告诉状称,原告6人于1944年至1945年期间被强行从中国河北省唐山和邢台掳至日本酒田港进行劳动,劳动期间一日三餐只吃简陋的食物,严冬时节只穿薄衣进行石炭装卸作业,还遭受暴力殴打,劳动条件极为恶劣。 去年12月份,为这6名劳工代理跨国诉讼案的日本律师团抵达河北省唐山市和天津市塘沽区,访问了原告代表及部分劳工,和家属收集证据,并确定了奔赴酒田港现场的指证人选。据悉,此次取证结束后,日本山形县地方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 据调查,1944年12月和1945年5月,日本山形县酒田港湾运送公司,共分两批从中国输入了338名劳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