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广州6月起将对无环保标志车辆有条件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57 信息时报

  高排放车辆限行方案依然待定,外地牌照车经检测合格也可获得“环保标志”

  时报讯 (记者 李鹤鸣) 从昨天起,上海正式对未贴“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进行限行,成为国内继北京、深圳后第3个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特大型城市。记者就此走访广州市环保部门获悉,广州市的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有望于今年6月前报市政府批准实行。

  记者还了解到,广州也将对无“环保标志”和检测超标的高排放车辆有条件限制行驶。据悉,有关限行的具体方案将由市环保局与公安交管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协商制定,但限行方案的颁布及具体实施日期仍需经市政府批准方能确定。

  全市现有各类在用机动车超过170万辆,并以每年16%的速度递增。根据市环保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市内在用的化油器汽车和不带增压器的

柴油车等没有达到国家第一阶段
新车
排放标准(以下称“国1”标准)的在用车20万辆,占广州机动车总量的18。而1辆未达“国1”标准的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可能相当于10到20辆达到“国1”标准新车排放的总和。有关人士表示,“在维持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淘汰一辆不达标车辆,就等于为广州腾出10到20辆新车的环境容量”。

  市环保局表示,目前广州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方案尚未获得市政府批准通过。但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悉,即将启用的“环保标志”可能采取类似上海“绿色环保标志”的单一标志,也可能采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分别表示“国1”、“国2”、“国3”、“国4”的系列标志。该人士透露,贴上“环保标志”后,环保标准越高的车辆越方便通过各类机动车排气检测,而“环保标志”低甚至根本没有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将成为各种检查中的重点监控对象,未来还将限制其在城市中心区的行驶范围和时间,以达到促进车主提前报废的目的。

  记者还了解到,“环保标志”正式实行后,常年在广州市内行驶的外地牌照车辆,由车主自愿申请并经排气检测合格,也可获得本市汽车“环保标志”。

  据悉,《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已完成征集公众意见并准备上报市人大审议。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该草案首次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纳入广州市城市管理有关条例中,一旦获得市人大通过,将对今后广州市交管、环保部门执行“环保标志”起到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