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我国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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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 中国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已有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这同时意味着乡镇机构改革已箭在弦上。21日公布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取消农业税后,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任务更艰巨。如果改革不彻底,农民负担就可能反弹,基层组织也难以正常运转。
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说,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专家说,乡镇政府要实现职能转变,须要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文件表示要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关于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文件说,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 文件说,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