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将给农民带来实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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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22:16 经济信息联播 | |||||||||
今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共32条,分8部分,约12000字。 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那么,一号文件会给农民带来哪些实惠呢?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实惠1: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实惠2: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实惠3: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惠4: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 实惠5: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实惠6: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实惠7: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实惠8: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