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作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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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39 舜网-济南日报 | |||||||||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段义和 各位代表: 我代表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的总体思路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0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项,开展视察检查活动15次,督办代表建议400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82人,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体现立法为民,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通过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出台的一部新的保泉法规。泉是济南的灵魂,如何让泉水常年持续喷涌、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是全市人民关注的大事。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保泉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为此,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该条例突出了保泉工作的全局性和长远性,使保泉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相协调,加强了对泉水源头地区的保护力度。近年来,全市“村村通公路”工程进展顺利,4000多个行政村通上了沥青路或水泥路,为推动“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路建成之后,管理养护工作迫切需要加以规范,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就此问题进行立法。在此形势下,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资金来源、监管责任等问题,为确保全市农村公路长期发挥效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使农村公路的依法管理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与服务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确了管理者、经营者、驾驶员、乘客的权利与义务,加大了对非法经营的处罚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工会组织及其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贯彻落实好《工会法》,更好地保护职工尤其是流动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工会条例》,对工会组织的建立、工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常委会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形势变化和上位法的规定,先后废止了《济南市外来人员务工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同时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对9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坚持深入调研,切实搞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对向常委会提出的法规草案,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法规草案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反复论证,做好统一审议工作。在《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深入县、乡、村对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论证,提出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如果主要由自筹资金和补助资金组成会增加农民负担,应由财政预算资金和补助资金组成”的重要审议意见,常委会据此对法规草案作出了修改。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让法规充分反映民意。常委会不断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让公民了解常委会立法工作过程。对重要法规草案,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的形式和报纸、网络、电话等渠道,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制定《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过程中,先后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市民代表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的会议10多次,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法规草案,共征求意见建议204条,将有价值的意见吸收到法规草案之中,充分体现了广大市民的意愿和要求。在审议《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对参加旁听的出租车驾驶员反映的承包费用高、收益低、工作时间长等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多次召开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座谈会,两次登报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强化了政府服务职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同时,积极完善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制度,共征集到立法建议31件。 三是坚持“立法回头看”,及时总结立法工作经验。立法工作质量如何、法规的实施情况如何需要在实践工作中加以检验。为此常委会把“立法回头看”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认真了解法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去年先后对《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回头看”工作,既促进了法规的贯彻实施,又为今后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重要部署,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 贴紧中心,加强对经济和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7项报告,批准了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由过去听取市财政部门关于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改为听取市审计部门关于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使整改的效果更加明显,维护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视察了全市民营经济,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常委会在监督“十五”计划顺利实施的同时,还加强对“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的监督,对《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提前介入,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认真审议,提出了3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城市重点工程的建设对于提升城市功能、服务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情况汇报,视察大学科技园建设,察看背街小巷整治、纬六路道桥、经一路道路改造、济南机场扩建、东部会展中心等重点工程,加强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效果,常委会去年采取了会前实地察看的方式,在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汇报之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使审议更有针对性。 关注民生,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视察,积极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听取了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察看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进生态农业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努力为“三农”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为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常委会在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时,重点视察了农村基础教育,督促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专题工作调研,督促有关方面立足于长期防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各项工作。针对我市旧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旧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鉴于旧村改造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建议积极稳妥地开展违法查处工作,市政府遵循“正视现实、区别对待、减少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旧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视察了全市民族工作,对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少数民族经济、民主法制建设以及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围绕环境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生态旅游、黄河堤防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和调研,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督促落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土地法》、《台胞投资保护法》、《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对全市贯彻实施《环保法》、《消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检查。通过对《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泉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消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全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常委会把执法是否公正、错案是否纠正、违法人员是否处理、执法作风是否端正做为司法监督的重点,狠抓《济南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济南市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的贯彻实施,听取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基层法院建设情况。建立了备案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一年来,共收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备案登记案件147件。在案件监督中,严格规范受理督办程序,重点督办了100件案件,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对“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建议,为开展“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基础。 注重实效,深化两项评议。开展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已经成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去年,常委会继续加大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工作力度。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林业局、文化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9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6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函468份,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50多条,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集中听取了9位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会后,述职人员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并向常委会提交了整改报告。通过评议,增强了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常委会还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公用事业局工作进行了评议,代表们通过走访、座谈、视察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间,认真开展调查活动,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了解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工作,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整改方向,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省会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中央9号文件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地方人大代表工作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努力拓展代表活动空间,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固定联系代表、集中联系代表、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和各种人大宣传资料。去年共为代表订阅、购买各类书刊6000余册,组织100余名代表分别参加有关视察检查、行风评议、法院陪审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便利。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去年,常委会第一次组织开展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11名市人大代表就个人履职情况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县、乡两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共有3142名县、乡代表进行了述职。通过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委会注重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培训班等形式,强化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改进活动方式,增进代表小组活动实效。常委会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制定了全年代表小组活动意见,狠抓了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的落实。以“察民情、献良策、议大事、促发展”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作模范”主题活动,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为“十一五”规划献计献策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全市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组织代表组长外出学习考察,召开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座谈会,推动代表活动的深入开展;改进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方式,提高视察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常委会首次组织驻济全国人大代表就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一年来,代表们深入基层单位,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百姓意愿,认真履行职责,全市29个代表小组共开展视察、检查活动200余次,督办代表建议88件,走访联系群众近3万人次,资助困难家庭1000多个,献爱心募捐600多万元,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新督办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关注人民群众生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创新交办方法,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实现网上交办。健全重点建议办理机制,把关于制定南部山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农村教育投入等85件代表建议确定为督办重点,通过电话督办、上门督办、开会督办、检查督办、领导批文督办等形式,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坚持督办检查制度,两次对48个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了集中检查。“一府两院”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去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3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问题已经解决的145件,占总数的48%;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16件,占总数的38.4%;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41件,占总数的13.6%;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8.5%。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98件建议,现已办结73件。如“关于改变法院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建议”、“关于恢复泮池泉水的建议”、“关于整治明星小区脏乱差的建议”以及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市政府还将建议办理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布,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常委会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利用读书会、座谈会、理论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同志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知识,并联系实际,拓宽创新人大工作的思路。二是完善调研制度。常委会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坚持事前对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和监督等各项工作。三是完善专门委员会制度。相关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经济运行分析会、执法检查联席会、个案监督、备案审查等制度,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面对信访工作新的形势任务,提出了“热情接待不激化、依法答复求化解、落实责任要结果、公平维权为人民”的工作要求,健全接访、交办、督办等工作程序,完善联系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47件5320人次,其中集体访110批1370人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还十分重视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群众满意机关等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常委会机关已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观念。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市人大工作目标一致、步调协调,共同围绕大局开展工作。 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常委会组织出访7个国家,接待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的来访,积极加强同外国友好城市议会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济南改革发展成就,扩大了我市的对外影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是,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代表作用发挥和常委会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加强。 各位代表! 2006年是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关系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济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增强政治意识,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央9号文件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中共济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9号文件和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更好地把握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二、围绕发展大局,增强监督实效。本次大会即将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市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目标鼓舞人心,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市实际,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对于动员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加快省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新的一年里,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加强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服务业发展、科技、文化、体育、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外事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社会救助、职业教育、建筑市场管理等工作开展视察或察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土地承包法》贯彻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工作、畜牧小区发展、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或察看。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工作。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把依法治市工作推上新水平,听取全市“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作出决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地法》、《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听取汇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继续重视信访工作,加大典型个案的监督力度,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三、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立法质量。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制定专利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道路井盖管理、燃气安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济南市旅游业管理条例》、《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坚持开门立法,采取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等方式,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活动,深入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地方立法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进一步开展“立法回头看”工作,重点对涉及资源环境保护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跟踪问效检查。 四、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不断拓展代表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使代表在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发挥更好的作用。加大督办力度,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推动问题的解决。认真开展“争先创优”评比工作,对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目标催人奋进,新的任务光荣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创造济南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相关专题:2006全国各地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