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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公安部督察长:河南两公安局长在暗访中丢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2:52 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郭高中/北京报道

  拥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权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

  按照约定,2月22日上午,距离八点还差几分钟,记者来到了公安部门口。一位年轻的武警战士将记者领到了公安部大院后边不起眼的一栋小楼。

  经常采访一些领导,记者习惯于早来,然后等候。祝春林的秘书已经等候在楼道里。他伸出手与记者握手,笑着说:“领导已经到办公室一些时间了。”

  祝正端坐在他的办公桌前。见到记者进来,提起水壶倒水,神态自然随和。

  他接受采访的风格很独特,先要把所有的问题听一遍。由于事先没有给他传真采访提纲,记者生怕他嫌问题太多。但他始终静静听着,直到最后一个。然后笑着说:“你的问题很多,只怕会让你失望。”

  他开始谈他关于督察制度的想法。语速很慢,一边思索一边说,思维十分缜密。表达完自己的观点后,他开始逐个回答问题。记者一直担心自己的问题问不完,但一直到最后一个问题,他始终耐心回答。

  对于一些敏感的问题,他笑着说:“这个最好不要再炒作了。”然后依然耐心解答。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瞭望东方周刊》:相对于公安其他部门来说,警务督察的报道很少,给人一种颇为神秘的印象。过去几年督察工作为什么宣传这么少?

  祝春林:我任公安部督察长以来,还是第一次接受媒体的采访。这些年督察宣传力度确实不够,要加强。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们宣传意识不够强;二是新闻界的朋友可能对这个新事物还缺乏一点敏感。当然,主要还是我们自身的原因。

  督察工作需要广大群众与民警的支持和参与,越透明效果会越好。

  《瞭望东方周刊》:你们在最近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全国督察警力有近9000人,与其他警力之比不足1:100。督察是不是也同样存在警力短缺的问题?会不会继续增加督察警力?

  祝春林:督察队伍要精干。这方面我认为质量比数量更重要,当然要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前提下。

  除了督察,公安内部还有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工、法制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的监督任务。各警种和业务部门也担负着层级监督的责任。

  《瞭望东方周刊》:公安内部已经有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为什么还要设立督察机构?有哪些必要性?

  祝春林:警务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独有的监督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重大改革之举。它的建立,使我国公安内部监督与公安机关所拥有的执法权力更相适应。

  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既拥有刑事司法权又拥有行政执法权,而且权力的行使比较分散,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便容易被滥用、导致腐败。因此,拥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权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是所有行政机关都有的,但是公安机关更需要有与其行使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力相适应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否则必然出问题,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

  河南两公安局长在暗访中丢官

  《瞭望东方周刊》:督察有什么独特的优势?

  祝春林:督察有许多职能优势。警务督察制度是适应加强对公安执法权力运行监督的需要,应运而生,它侧重于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特别是对执法执勤活动的过程和现场进行监督,延伸了监督触角,增强了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它的职能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可取代的。

  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就是现场督察。督察实践表明,在保障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强化执法过程的监督,查纠正在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内务管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方面,督察都能做到及时深入现场明察暗访,同步跟进检查监督,较之其他形式的内部监督具有明显的职能优势。可以说,警务督察制度的建立创新了监督方式,拓展了监督领域,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时效,它寓监督管理于执法过程中,开辟了一条抓业务、抓队伍、抓监督三者有机结合、同步运行的新途径。

  督察民警可以深入公安执法执勤现场进行明察暗访,可以同步跟进执法过程,可以现场处置民警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有权将违法违纪民警带离现场,有权决定对其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并经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督察在抓工作落实上,也更能发挥独特的作用。抓落实是督察的第一要务,是天职。警令一出,督察立即深入基层,同步监督。江苏一个市公安局局长说,督察“是我眼睛、耳朵、手、腿的延伸,使我具有顺风耳、千里眼和三头六臂”。

  督察相对更少机关化。各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队,能够机动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督察。督察的功能也类似警方处理社会问题的110,接到举报及时出现在现场。

  《瞭望东方周刊》:在具体的公安执法活动中,督察部门是怎样介入的?能不能举一个例子?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中是否都有督察的参与?

  祝春林:去年,河南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打黑除恶、追逃两次集中统一行动,省厅督察队发现有两个分县局主要领导严重不负责任,按兵不动,贻误战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提出严厉批评,并督促当地党委、政府严肃追究责任。当即这两个分县局的局长、政委被就地免职,这在全省公安机关乃至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瞭望东方周刊》:我听说按照群众举报线索暗访也是督察常用的工作方式?

  祝春林:督察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揭露矛盾,并督促解决。我们常用的一个工作方式就是不暴露身份到群众举报地去“蹲点调研”。比如接到举报说某个地方社会治安长期不好,有黑恶势力存在,督察部门就派员深入该地蹲上一段时间,摸清实情,写出专报。再根据领导批示,督促当地公安机关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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