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不怕得罪人又要爱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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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2:52 瞭望东方周刊 | |||||||||
既要不怕得罪人又要爱护人 《瞭望东方周刊》:督察制度建立已经九年了。你个人有什么样的感受? 祝春林:我们用前五年时间结束了初创,再用五年时间规范和深化督察工作,完善健全警务督察制度。可以预期,到明年国务院颁布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施行10周年的时候
《瞭望东方周刊》:你觉得这九年来,警务督察制度从无到有,发展良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祝春林:有两个根本因素在起作用。首先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部党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先后开展了大讨论、组织了大练兵、实行了开门大接访,更新了执法观念,端正了执法思想,确立了执法为民思想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在这个背景下,全警的工作标准也得到大大提高,这为督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其次,公安部党委历来重视公安内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周永康同志到任后非常注重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相协调的工作格局。他指出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公安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强调了监督工作特殊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求把解决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这进一步明确了督察工作的方向和指导思想。 《瞭望东方周刊》:督察天生就是为了监督警察。我觉得督察似乎容易与警察形成对立情绪。 你怎么给督察定位? 祝春林:督察是管警察的警察,但同时也是保护警察的警察,服务警察的警察。“管警察”,是替党和人民、替公安机关党委和行政首长来管,以更好地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警察”,也是为了公安机关更好地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来服务警队,二者是内在统一的。督察和警察的关系,不仅是同志、战友,还是手足兄弟。 作为管警察的警察,我们要求督察 “严到位” ,做到执法执纪有锋芒;同时作为保护警察的警察,我们要求“爱到位” ,做到维权服务献爱心。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敢碰硬,不怕得罪人,又要关爱自己的战友。 《瞭望东方周刊》:怎么去爱? 祝春林:比如每到重大节假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都要组织人员到各地明察暗访民警执行“五条禁令”情况。“五条禁令”中明确规定,警察酒后驾车一律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非常严厉的。为了保护民警,我们要求到现场督察的队员在发现酒后驾车时,尽可能地在车辆起步之前就予以制止,这样也就是给一个处分,而不会脱警服,丢掉饭碗。既坚持了原则,又挽救了民警。 浙江舟山有个派出所的片警王某,一位一贯表现良好的警察,与辖区群众感情很深。有一天夜间他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让他出现场处置一个老板殴打民工的警情,他及时赶到了现场。但由于案发在里屋,他没有发现情况就回去了。此前他已经在这一天内八次出警,还从山上背下一名求救的女青年。 过一会,110指挥中心再次指令他去处置这个警情。他又一次赶去,但还是没有发现。由于没能及时制止,民工最后被殴打致死。王某因为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失去了警察的工作。祸不单行,他的独子患病离开了人世,后来他不愿拖累妻子,逼迫妻子与他离了婚。他经受不住打击吃安眠药自杀,但被抢救了过来。 辖区老百姓知道后集体写信为其呼吁。周永康同志得知后十分关注,批示给我们要求依法妥善处理。警务督察局及时派员前往会同浙江省公安厅开展调查,一方面,教育王某服从判决,做好工作,并要求公安机关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执法,提高现场处置水平;另一方面,又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为王某在刑满后安排一份工作,还做工作使他与妻子复了婚,并为他们操持了婚礼。王某与妻子深为感动,他们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不要以管人者自居 《瞭望东方周刊》:这些年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祝春林:有多发易发的问题,比如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支配下的违反“五条禁令”,以及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乱扣滥罚等。少数民警权力寻租搞腐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瞭望东方周刊》:大家都知道,任何内部监督都存在很大困难,监督效果也令人担忧。 祝春林:这从两方面来解决。首先督察就是干这个的,就要敢于碰硬;第二要更多创造一些异地督察、交叉督察、上对下督察的机会,能有效避免阻力。 《瞭望东方周刊》:监督别人是需要实权的。督察有什么样的权力可以让人望而生畏? 祝春林:一是国务院颁布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赋予督察法定的职权,督察本身有现场处置权,责令执行权,对违法违纪民警带离现场权,经行政首长批准后可以撤销或者变更下级公安机关错误的决定、命令,对严重违法违纪民警可以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权力不小了。 第二,督察可以把发现的问题报告行政首长,使督察的成果化作行政首长的明确警令,实现督察价值的最大化。 《瞭望东方周刊》:那是不是每一次督察都要汇报到一把手那里? 祝春林:《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明确规定:督察机构向行政首长负责。所以,重大事情都要汇报。我们要求督察部门每周将综合督察情况向行政首长和局领导报告、每月向公安机关所辖警种、部门通报的制度,重大事项随时报告行政首长。 《瞭望东方周刊》:你自己身兼纪委书记和督察长这两个职务。在公安系统内部,纪检和督察两种监督机构各有什么样的特点?他们的工作有什么异同和联系?你怎么协调所领导的这两个机构的工作? 祝春林:纪委书记担任督察长更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更有利于统筹安排,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各监督部门领导还可以交叉任职。 《瞭望东方周刊》:纪委书记和督察长这两种角色,你哪一种扮演多一些?哪一种在你心里分量更重一些? 祝春林:人之常情,年幼的总是受关爱。督察制度是新事物,我当然给予了更多的关心。 《瞭望东方周刊》:督察制度今后的改革设想和变化预期是什么? 祝春林:应该在继续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紧扣重大警务部署抓落实以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方面有所作为,前景是很广阔的。 《瞭望东方周刊》:3月1日就要实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专门设一章对公安执法行为作出规范,列明11项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这些是否也属于督察的监督内容? 祝春林:当然了。为了搞好监督,督察队伍建设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求全体督察民警首先必须学法懂法。 《瞭望东方周刊》:做督察时间长了也容易产生特权思想。 祝春林: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要以管人者自居,更不能以督察的特权思想去反对民警的特权思想。 坚决制止伤天害理的事情发生 《瞭望东方周刊》:佘祥林案、以及河北聂树斌案、云南警察杜培武案,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作为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你怎样看待这些冤案?怎样才能保证这些冤案不再发生?督察制度在这方面会不会有所作为? 祝春林:公安机关有很多教训汲取,也采取了十分严厉的措施。周部长多次指示,人命关天,生命无价,公安机关要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必须坚决制止伤天害理的事情发生。 公安部针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进行的专项治理已开展九年了。目前刑讯逼供的情况已经大幅下降。我们有个严格的规定,一个省一年内如果出现两起刑讯逼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该省的公安厅长就要到公安部向部党委检讨。这些年已经有20多人次检讨了。 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大讨论,从许多恶性事件,包括孙志刚事件中吸取教训,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已经大大加强。- 公安部通报的警务督察工作相关情况 2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1997年国务院发布施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以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相关情况。近九年来,共有10034名民警因违纪受到停止执行职务的处理,5856名民警因违纪被采取禁闭措施,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60万次。同时,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平均每年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移送案件达到二三百起。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警务督察机构2808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90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