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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燃气初装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燃气初装费属“投资”还是“贷款”?3000元之外还要交300元?

  本报讯 记者曾璇、姚颢报道:交燃气初装费是投资硬件?是“贷款”建设?昨日,《广州巨额燃气初装费哪去了?》的报道再度引起热烈讨论。有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初装费。

  “初装费”属什么性质

  不少市民昨日通过手机短信,向本报质疑收初装费的合理性:如果公共事业都要收“初×费”,那么搭公共汽车、坐地铁是否也要交“初搭费”?

  手机尾数5301的市民说:因为燃气企业是垄断企业,用户别无选择,明知收费高,也只能乖乖地就范,到底这笔钱合不合理?希望审计部门审计。

  有市民认为,虽然收费是物价部门批准的,但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委员陈伟平表示,自己也曾经缴纳3500元的初装费,现在想来,这笔钱交得不明不白:如果煤气属公共事业带有公益性质,则收取“初装费”是不合理的,其投入应纳入预算,由财政支出;如果是营利性的,收取初装费,意味着向用户售卖煤气表等相关设施,则这些设施属用户所有;如果既要收取初装费,又不承认归用户所有,等于变相“贷款”投入建设,那就应该计利息给用户,否则就是无形中将公众的钱变成了自己的固定资产了。

  陈伟平认为,煤气初装费属“模糊收费”,应该取消,之前收了钱,到底是什么性质,也应给用户一个说法。

  “初装费”盼公开审计

  不少市民与人大代表都认为,贵价初装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垄断,还有市民呼吁反垄断法尽快出台。

  “像上世纪80年代一部电话的初装费需4000多元一样,现在的管道气初装费实在太昂贵了。”手机尾数1203的市民如是说。

  “如果有竞争,则煤气初装费也会像固定电话的初装费一样慢慢免掉。”省人大代表江波说。他提出一个观点:煤气公司其实应该只是“公营部门”,产权属于公众,而煤气公司是受公众委托管理,既然是“信托管理”,就应强调服务,收费也得更透明。

  由于江波代表来自法律界,他还指出,虽然收费经物价部门批准,但据《政务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利要求公开这笔钱的去向、用途。

  还有金羊网网友指出:多年来收的钱用在哪儿?这些钱都是人们的血汗钱,审计部门应对其审计并公布。

  “初装费”外有“安装费”

  还有市民反映,早些年,装有煤气管道的用户都要购买煤气公司指定的

热水器、炉具。时至今日,煤气公司已废除了此项条款,使用煤气管道并不需要购买煤气公司指定的热水器,但若使用煤气公司指定的品牌热水器,就可以免除300元的热水器安装费。虽然这个规定已没以前那样“霸王”,但市民可以选择的空间仍不大。市民张先生说,管道气热水器若到煤气公司选购,便宜的也要900多元,而且只有少数几个牌子。

  而市民罗先生则更苦恼,几个月前,他的热水器坏了,为安全计,特意到煤气公司买新的热水器,本以为是送货上门免费安装的,但煤气公司还要再收60元。“实在是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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