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籍人大代表赵喜忠:立法保障城市贫困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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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6: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杨海峰)“相对于农村贫困,城市贫困居民没有土地保障的底线,这种贫困是绝对的赤贫,若没有进一步的政策保障,他们可能成为最贫困的弱势群体。” 辽宁籍全国人大代表、盘锦市友谊粮库主任赵喜忠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看病难”是头号致贫原因 在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赵喜忠将提交一份建议,呼吁制定专门针对城市扶贫工作的法规,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标准、保障程序、保障资金等加以规范和明确。 赵喜忠表示,当前我国出现了2000多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贫困人口。其中,绝大部分属产业结构调整下岗者、失业人员以及在职低收入者。 据辽宁省民政厅统计,“看病难”是困扰城市困难群众的最大难题。在辽宁的城市困难居民中,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占30%左右。 赵喜忠调查了解到,在医疗保险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低保户、残疾人以及无单位管理群体更是没有医疗保障。80%的低保户仅几项大病外,其他突发的或长期、慢性的疾病都不被纳入被救助的范围。 增加就业是首要措施 “增加就业、扩大就业是解决城市贫困和低收入问题的首要措施。”赵喜忠表示,只有城市具有较为充足的就业岗位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 赵喜忠认为,应该制定城市扶贫工作的法规,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标准、保障程序、保障资金等加以规范和明确,并明确城市扶贫的长期目标。 赵喜忠还建议设立低保户、残疾人及无单位管理社会人员的医疗保险,使这部分人群患病时能得到必要的救助。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