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现代大都市繁华背后的痛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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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邬焕庆 顾瑞珍 杜宇) 一个个现代化都市在中国大地上流光溢彩,但在霓虹灯如幻如梦的璀璨繁华下,城市里一些落后、脏乱的角落却被幸福遗忘,如一个个痛苦的盲点。 “城中村”,这个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后遗症,不仅越来越成为城市的“痛点”,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来京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对“城中村”问题表
记者目击:脏乱黑臭的“城中村” 2月26日、27日,新华社记者连续走进了北京几个典型的“城中村”:丰台区“马家堡三期”,东城区“北香河园”,朝阳区“西坝河村”,海淀区“龚村”。在这些地区,记者一致的印象是:卫生脏差、人员乱杂、黑房违章、市容不整。 走进“马家堡三期”37号院,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十几排简易砖瓦房一溜儿排开。墙上写着“禁止乱倒垃圾”字样,但“告示”下臭气熏天的垃圾到处都是。记者站在一栋楼房前时,竟有几只小老鼠从面前的通道里钻了出来。“西坝河村”每家都被来自安徽、河南、河北的农民工租住,村里垃圾乱堆乱丢,村前的一条明渠几乎被垃圾塞满,村里的房东们只管按时收取房租,根本不去理会租住人员。“北香河园”,距离北京东二环繁华地区直线距离不过三四百米,但在周围高档住宅的包围下,这个破烂的平房区满眼都是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也几乎全部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 “城中村”的生活状况,完全可以用“危机四伏”来概括。“马家堡三期”现有“楼房”没有加固就随地加高,极易发生坍塌,而且楼与楼之间距离很近,一旦发生火灾或水灾,很有可能造成房屋“倒一间、砸一片”的严重后果。房屋的出租管理更是处于无序状态,乱拉电线、乱用煤气,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北香河园”,记者只看见密如蛛网的电线,却没有发现任何消防设施哪怕一个灭火器。易燃的杂物堆满了走道,有点地方刚够一个人侧身而过。由于没有暖气,住户都用煤炉取暖,一个住户说这里冬天取暖导致煤气中毒的事时有发生。 “西坝河村”一位姓王的大爷说,村里经常有打架的事发生,房东和租户发生纠纷更是隔三差五。记者发现,为了护家,这里很多人都养了城市禁养的大狼狗,王大爷说狗伤人的事也发生过。 委员观察:“城中村”是城市和谐的一个“定时炸弹” 污水满街跑、垃圾遍地撒、人员构成杂、治安状况差……这是全国“城中村”的普遍现象。 据调查,全国各大城市都存在“城中村”问题,2005年北京有“城中村”231个,西安有187个,广州有138个,南京绕城公路以内有71个,太原有83个,上海、武汉、成都、重庆、呼和浩特、贵阳等城市也出现了严重的“城中村”现象…… 据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北京地区“城中村”主要分布在铁路沿线、商业繁华地区和大型工厂内。其基本特征有4个:一是村落处于城乡接合部地区,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或只有少量农用地;二是居民住宅大多为平房,低矮破旧,流动人口聚集,人口密度大,公共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基层管理组织不健全或根本没有,无有效的人口管理体制;四是市政基础薄弱,市政设施破损、陈旧,违法建设多,环境脏、乱、差。“事实上,‘城中村'的背后主要有四大成因。”朱勇新委员说,“一是经济原因,一些村民和居民为了收取房租,建了大量的违章建筑;二是政策原因,近20多年城市盲目扩张,一些城市发展不均衡、管理不规范遗留很多发展和管理的‘死角’;三是体制原因,土地管理混乱导致对被圈入城市的农民无法管理,他们随意建房廉价出租;四是农民工进城潮,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需求大量的廉价住所,而‘城中村’房屋成本低符合这个需求。”温克刚委员指出,“城中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城市和谐与安全的一个“定时炸弹”。 他说,以北京的“城中村”为例,五大安全隐患就很突出:一是火灾等安全隐患突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二是治安问题突出;三是市政设施薄弱,卫生条件差而人口密集,极易造成各种疾病的传播;四是无照经营问题严重,对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冲击;五是黄赌毒隐患,一些“城中村”的出租屋往往成为一些廉价的性交易场所,同时也是“赌客”和“毒客”的隐藏地。 危机四伏的“城中村”如何退“村”还“城”? 在2006年各地两会期间,“城中村”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谭庆琏委员说,“城中村”之所以叫“村”,就是它们普遍缺乏城市生活应有的设施,比如卫生清洁系统、供水供暖系统、休闲健身系统等等,生活条件恶劣。它们的存在,是近20多年城市急速扩张、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造成的,而尽快解决“城中村”问题,让“村民”融入到城市文明,让他们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背景下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新课题。记者采访中发现,在要迎来命运转折的“城中村”里,却是渴望与困惑交织着。“北香河园”的一些农民工租户对拆迁忧心忡忡,他们表示根据自己的收入只能租住300元以内一个月的“城中村”的房子,拆迁后他们只能往四环、五环外再找“村”栖居。“马家堡三期”65号院的女房东每月房租收入2000多元,她虽然不满意自己的居住环境,希望政府尽早治理,但又担心治理后失去房租后生活没有来源。 朱勇新委员说:“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城市治理工程,‘城中村’问题绝不是一拆了之那么简单。” “退‘村'还‘城'的关键点是要把单一的物业经济、收租经济转化为多元化的现代服务型经济,只有实现了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城中村’的完全城市化角色转化,必须把个人私房出租模式变成产权经营,单纯的收租经济、食利经济模式变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多元经济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刘善璧早在两年前就在有关提案中指出,要真正解决“城中村”问题,应当从制度创新入手。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的有关条款,实行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同时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原有村集体经济资产进行量化,变为由集体法人股和个人股构成股份公司。邹玉川委员说,治理“城中村”要考虑到那些以出租房屋为生计的村民和居民的生活来源问题,而这恰恰是需要各个方面认真考虑的问题,也是考验城市管理者智慧的问题。一个“城中村”好拆,但不能仅仅为了城市的面子去拆,要真正解决“城中村”内在的问题,比如城市规划、廉租房政策、就业政策等。(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