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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仅此一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6 中国新闻周刊

  并不仅此一家

  2003年,教育部部长周济曾接连两次说过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教育乱收费,校长要免职”。校长王一瑛的职位由此成为太原当地议论的焦点。不过,来自市委市政府的不同官员却向本刊记者分析,王一瑛不会有事。

  2月23日,山西省教育厅发文表示,全省将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硬指标”,一旦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但要对校长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还将对其主管部门和负责人进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受奖励资格。

  同日,太原市教育局也连发三个紧急通知,要求对教育乱收费进行整顿,“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不过,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王一瑛。一个官员对记者解释说,“这些通知的施行期是自发布之日起。”

  而王一瑛与荆俊杰均向记者表示,“我们将等到工作组检查结果出来。我们只是如实地向上级汇报情况,具体最后怎样处理,这需要上面来定。”

  王一瑛还称,作为一个校长,她没有必要乱收费,且不说学校执行依据的是山西省的规定,而且就是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钱都是统一缴到市财政,再由市财政打入学校的专门账号。

  至于山西省为什么会有此规定,记者未能采访到山西省教育厅,但太原市教育局的一位官员说,中国如此之大,地方情况如此复杂,总得给地方一点做主的权力吧。

  山西省的文件与中央部委文件之间存在差别,如果按照后者的规定,则违反“三限”的山西学校将远非五中一家。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去年8月的报道,太原市200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除民办学校外,总规模轨制班数为354个,其中扩招班为60个,后来又增加了13个计划班和34个扩招班,扩招班数超过非民办类学校招生班数的23%。在一些重点学校,扩招班数占总班数1/3。

  太原多名家长向本刊表示,各学校学生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为成绩优异上线而被录取的学生,他们每学期的学费只需要交800元;二为未上线需要按分数或关系缴钱的扩招生;三为借读生。后两部分的收费,都是明码标价的,多数学校根据学生分数,分梯度收取扩招费;收费金额为每学年3000元至1万元不等。这一说法得到当地教育记者的认同。

  据新华社的前述报道,知名高中,不论考生分数是否超过了录取线,只要其第一志愿未填报本校,就只能成为“扩招生”,均须一次性交纳3万元扩招费。这一做法,连贫困县居多的吕梁、忻州等地的不少县办高中也是如此。2005年,吕梁全市公办高中除招收20%择校收费生外,又额外增加了近40个扩招班。

  与此相对应的是另一组数据,太原市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57元;吕梁市城镇居民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732元。

  并且,按照省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规制,太原五中为10个班,每个班级56个学生。但记者连询数个高一和高二的学生,反映均是11个班,有的班级近70人。多出来的,一名熟悉情况的教育记者证实,“都是以借读生的名义。”所谓借读生,就是学籍档案都不在五中,但是有关系或交费后一样在五中接受教育。

  这些情况,是不在国家发改委的调查范围内的,因为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学校的财务,并不涉及不在注册范围内的借读生。

  据新华社报道,在2005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山西省各级物价部门共检查学校2897所,检查教育行政部门43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649起,这些案件涉及变相提高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违规向学生收取“专升本费”“补考费”和“赞助费”等,涉案违法金额共2.5亿元。

  谁之过

  2003年以来,全国一共派出了5.6万个检查组清理教育收费,清退乱收费资金13.2亿多,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其中有794名校长被撤职。

  这是教育部于2月27日公布的数字。但此番被国家发改委曝光的一些公开表示不服,显示一些地方政府与中央主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规定仍存在分歧。

  而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在2月27日举行的教育部“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称,“不存在矛盾的地方。”

  他表示,“我们原则说教育收费宏观的政策,应该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这三家商量,提出意见以后报国务院批准,然后执行,这是宏观的政策。具体调整,包括杂费、学费标准是降一点、升一点的标准,这个审批权限明确是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同时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之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来执行。”

  199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这四个收费管理办法对学校的收费标准、审批权限及收费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出了规定。王旭明的说法大体上依据上述四个文件对于收费问题的规定。

  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并同时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是各地政府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必须考量的因素。

  上世纪80年代末之前,中国一直实行不交学费的制度,学生学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1985年,中国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改变了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政府成为筹措基础教育经费的直接责任者。但教育经费,尤其基础教育经费的巨大缺口,已是共识。一些地方基层财政没有钱或有钱不愿掏,最后只有一个办法解决教育经费:那就是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据他有限的了解,许多学校的择校费是要上缴相当一部分给地方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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