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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分高速路通行费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6:0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晨风) 记者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管理部门获悉,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从3月1日零时起,内蒙古部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上调,调整后的收费比现行收费标准提高33%。

  这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调整的范围是,北京——拉萨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和包头——茂名高速公路东胜至苏家河畔段。

  据悉,包头至东胜段的车辆通行费暂不做调整;高速公路辅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暂不做调整;对高速公路辅道的二轮、三轮摩托车以及挂有农机牌照2吨以下的农用车辆予以免费通行;对短程运行车辆,其通行费不足上路基价的,按上路基价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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