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们认为《意见》是指导政协工作纲领性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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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21:37 新华网 |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在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委员们纷纷表示: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前夕正式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在参加政协大会的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委员们一致认为,《意见》高度概括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六
委员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民政协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重任在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委员说,《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主题、任务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意见》的颁布,对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山西安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安民委员认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立足我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意见》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意见》提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郑社奎委员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围绕“十一五”规划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调查研究,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运用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