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代表建议制订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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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2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勉、李佳鹏、郭奔胜) 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其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在广泛调研和借鉴国外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起草《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争取尽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周洪宇代表建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至少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完善征地制度,保证失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实现征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解决征地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对纯农户来说,失去土地便意味着生活保障的丧失。 第三,提高补偿安置标准,确保足额兑现,明确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管理。国家应统一制定同一区域内的征地综合补偿安置标准,妥善解决征地工作过程中出现各种补偿不均的问题。还应建立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加强对征地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将补偿资金标准额度和每户农民资金到位等情况公示,严禁挪作它用。应确保征地后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第四,引导就业,进行就业培训,扶持创业,给失地农民以城市居民待遇。就业是失地农民最好的社会保障,建议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其进行就业培训,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机会,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就业问题,并对其就业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