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大经委员呼吁采取五项措施加快征地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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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20: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佳鹏、王勉、丛峰)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贺大经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五管齐下对现行土地征地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认真执行征地听证程序,确保农民的意愿得以充分地表达。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完善各省市的征地听证程序,切实履行征地程序中的告知义务,积极引导土地权利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积极参与征地听证,从而将被征地人的意愿表达纳入合法有序的轨道
扩大征地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征地前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征地政策的发布平台和传播渠道,保证让被征地农民及时、全面、正确地了解有关征地的政策法规,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确保政府依法征地。 强化村务公开,落实村民自治,确保征地过程的民主参与。村级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将征地事务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公示制度,依法民主管理征地补偿款等征地事务,真正让被征地农民行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制订《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评估办法》,实现公平的补偿。根据上海等地的经验,应尽快制定《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评估办法》,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拆迁房屋的中介评估机制,城乡一体的价格评估和利益保护机制,保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标准,从而有效防范征地纠纷。 完善征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及时解决征地纠纷。政府是征地的决策者和行为人,自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以必须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作用,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