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 代表建议保护其诉讼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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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1:21 信息时报 | |||||||||
时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 蔡民 王道斌)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加。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孔令人认为,全国各地应尽快成立“青少年保护和帮扶基金”,为在押的犯罪青少年和刑满释放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提供必要的援助,避免因贫困、失学、失管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创设少年法院,保护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据了解,从1998年至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由17.6岁下降至15.7岁,2000年全省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犯为215人,2004年增至589人。 统计数据表明,未成年犯文化程度偏低。2005年少管所收押的未成年犯当中,文盲、半文盲、小学程度占37%,未成年犯被管教前,无业、初中辍学、就读初中的排在前三位。 孔令人认为,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少年法庭来审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但是用的法律仍然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同一部刑法,刑法中还未明文规定未满14岁的人犯罪不承担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了根本无人管的现状。因此,建成未成人的司法制度应成为我国司法体系的一种创新。 同时,他还认为,全国各地应尽快成立“青少年保护和帮扶基金”,为在押的犯罪青少年和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援助,避免他们因贫困、失学、失管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尽快制定少年法院法和少年法院组织法,创设少年法院,完善少年审判制度,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