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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法院挂牌督办重点执行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6:5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3月6日电(记者 程红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宣布,对首批50起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令有关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在从即日起的一个月内,即4月5日之前予以执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强调,这次案件督办的重点是要求执行法院坚决抵制和排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非法干预和干扰。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首批挂牌督办的50起重点执行案件,都是超过1年未能执行的积案,标的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其中多数案件是当事人上访多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等机关督办,新闻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在这50起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由于债权未能实现,导致债权人生产经营陷入停顿,或个人和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某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这位负责人说,造成50起案件长期不能执结的主要原因是地方保护势力的粗暴干预。如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张明娥、曹振强申请执行太康县委党校债务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予以变卖,执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却受到当地党政机关和某些政法机关的威胁和非法干扰。

  为确保这50起案件得到彻底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有关执行法院要在一个月时间内采取法律许可的各种执行手段依法执结。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严重妨碍法院执行的责任人,要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进行刑事追究,绝不能姑息手软。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非法干预和干扰,执行法院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向省委政法委报告,并将这些非法干预的典型事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对在4月5日之前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派员查明情况。对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执行法院消极执行、地方干预严重而隐瞒不报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执行法院及其所属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评先资格;对执行局长进行黄牌警告;对案件的执行人员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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