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民出版社原社长因受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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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7: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勇钢)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周鹏飞(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判处周鹏飞有期徒刑10年。 今年59岁的周鹏飞是陕西出版界一位老出版人,2005年上半年被反贪部门锁定。2005年7月,周鹏飞案被移送司法机关,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调查,周鹏飞在担任陕西人民出版社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贿赂18万元人民币。据知情人透露,这18万元都属于周鹏飞在做和出版无关的“生意”中获取的,而这几笔“生意”都和周本人及出版社有着密切关系。 据陕西省纪委此前对外公布的一组数字,2005年,陕西严查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行为,仅前10个月,全省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68件,涉及犯罪嫌疑人1115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06.6万元。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84人,包括厅局级干部11人,周鹏飞就属于这11人之一。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