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胡锦涛等出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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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吴邦国在报告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时说,2005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常委会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去年5月,中共中央以中发[2005]9号文件批转了《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深入学习中央9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制定配套工作文件,常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吴邦国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8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吴邦国指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还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二是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谈到监督工作时,吴邦国说,一年来,常委会检查了6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0个专题工作报告,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支持和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谈到今年的主要任务时,吴邦国指出,根据2006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二是继续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为重点,把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三是继续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在报告中吴邦国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体现人民意愿、强国富民的道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于均波、王云坤、卢展工、白克明、白恩培、朱丽兰、多吉才让、刘明祖、刘焯华、李建国、李源潮、杨永良、何椿霖、汪啸风、张学忠、张高丽、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陈光毅、赵乐际、钱运录、郭伯雄、黄丽满等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