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蛀”掉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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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每天早晚,我用某A或某B牌的牙膏刷牙,老梦想着自己会刷出一口像电视广告里的“海狸先生”那样坚固而洁净的皓齿,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不仅牙齿上的烟垢、茶垢一点没少,还经常由于牙口不好而忌冷忌辣,导致胃口不好,吃吗吗不香。但我一直都认为是缺钙或有其他毛病,而没敢怀疑过牙膏的品质,因为广告上说,它们“防蛀”、“祛火”的功效都是经“全国牙防组”认证过的: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这么权威的一个机构,它咬的“牙印”还能有假?可今天我才知道,这“全国牙防组”在推荐消费者用某某牙膏就没有“蛀牙”
据3月10日《东方早报》报道,近日,上海律师陈江将“全国牙防组”等4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该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而在去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也曾提起相似的诉讼。经调查,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但该组织目前至少已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出过认证。 当然,面对质疑,“全国牙防组”自有“伶牙俐齿”,先是认监委在替其辩解的同时,表示“现在正着手制定口腔保健用品统一的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可是,仅仅是一个临时机构,在《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长期无资格开展认证,这不是违法又是什么?其后,“全国牙防组”的张博学教授更是振振有词:“身正不怕影子歪……企业对牙防的支持非常有必要,但与认证完全是两码事,不是搞权钱交易。”但他忘了“认证机构应当禁止接受来自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的法律规定。认证机构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认证的中立和客观,“全国牙防组”别说是一个临时机构,即便是正式的认证机构,公然违法收取企业赞助,也在打击之列。 所以对于“全国牙防组”“铁齿铜牙”的狡辩我们只能感到可笑,只盼望着法院能够依法审理,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公道。我们更该“咀嚼”一下,“全国牙防组”何以能够忽悠13亿人民这么长时间?它还“蛀”掉了什么?谁应该在后面承担更大的责任? □高立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