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法院工作还有6项问题和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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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孙宇挺)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肖扬是在今天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他列举下面六项问题: 一是有的案件在审理中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不当,办案质量不高。 二是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造成恶劣影响。 三是有的法官审判作风拖拉,办案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现象。 四是有的执行行为不规范,有些执行人员随意决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导致执行不力。 五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六是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肖扬说,对于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采取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肖扬还列举了当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一是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不少基层法院超负荷工作的状态亟待改善。二是中西部地区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青黄不接的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学历较高的法官提前退休或离职,转行从事其他工作。三是一些基层法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基层法院办案条件落后,办案经费短缺。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