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一千零六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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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2: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记者 李静)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十三日上午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到大会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由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和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共一千零六件,比上次会议的九百九十一件略有增加。
据悉,此次提出的代表议案,绝大多数是法律案。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常委五年立法规划和二〇〇六年立法计划的有四百三十六件,占议案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三点三。 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报告全文将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并表决通过,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当天的会议,一百六十八位主席团成员出席。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