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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人要有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2:14 新世纪周刊

  港台音乐人刘卓辉、段文琦谈抄袭现象

  -文/弥散

  曾为“Beyond”乐队御用作

  词人的刘卓辉回忆了自己印象深刻的歌曲抄袭:“有次在KTV里,我的一个音乐人朋友——这里就不说他的名字了 ——他点了张雨生的《天天想你》,不看字幕在那里唱,我忽然发现他唱的和字幕上的歌词不一样,原来他用孙楠《你快回来 》的词唱这首歌的旋律,故意给我听,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能相似到这种程度,我想应该算是抄袭吧。”

  至于曾经所处的香港乐坛,他坦白地说,圈子里普遍认为雷颂德的一些作品有抄袭嫌疑。“但我们只是凭着自己的经 验去判断,并没有人去研究过这些问题,媒体说一段时间也就不了了之了,有些甚至没有引起媒体注意。”

  何止媒体,著名台湾曲作者、创作出张学友经典情歌《吻别》的殷文琦想了好几分钟说,按照圈里“两个小节以下的 雷同不算抄袭”的规则来看,他真的记不起有什么歌曲算是刻意抄袭。他说,每天有无数歌曲产生,但旋律总共只有几个音, 雷同在所难免,而从国外作品中寻找灵感也是华语音乐创作人的共同特点,将国外的一种音乐形式拿过来,用原来的节奏,谱 上相似的旋律,编相似的曲,他觉得更为严重的是对音乐形态的抄袭。

  近在眼前,刘卓辉忽然想起一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1992年的时候,我给‘beyond’的《长城》写了粤 语歌词,之后我发现滚石公司发行了国语版的《长城》,词作者是另外一个人,可他写的几乎和我的一模一样,仅仅把一些国 粤语语法的不同之处做了相应修改。”但这个在他看来绝对侵权的行业问题最终却转化成朋友间的私事,他解释道:“歌终归 还是‘Beyond’唱的,另外我和滚石公司的一些人关系很好,再加上之后看来国语版的流行程度并不如粤语版本,所以 我只是跟‘Beyond’和滚石公司的朋友口头了一下。因为别人抄袭了自己的歌曲而去法庭诉讼,别说在香港乐坛,就是 整个华语乐坛,我也可以确认从来都没有过。”

  抄袭的存在就意味着对词曲作者权益的伤害,这个道理殷文琦非常明白:“故意抄袭当然是很不好的,词曲作者需要 被保护,一首歌是需要花心思,酝酿很久才能创作出来的,抄别人的东西就是在窃取别人的东西。”但他说,要状告别人抄袭 远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确认、审理工作有困难,赔偿也没有规定,抄袭者肯定有办法去找些小样或者别的证明出来, 说他的创作时间更早。除非是刻意、大段并且影响广泛,如果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他会避免这么做。

  刘卓辉提起了“香港作曲作词家协会”,他还曾经任职理事。但他说这个组织管理的只是词曲作者的版税问题,并不 负责抄袭事件。“应该说这还是个个人问题吧,如果想获得赔偿、去状告,只能靠作者本身,协会是不会去为一个作者争取的 。”

  两个人最后不约而同地表示,从目前种种情况看来,要制止抄袭现象,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创作人自己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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