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地,再做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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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2:14 新世纪周刊 | |||||||||
2006年2月26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游宁丰(右图)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两天后的2月27日,游宁丰当选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5年12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与监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6起煤 矿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 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
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记大过的“受处分的期间”为多久? 答案: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