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干警严重违纪可能除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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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7:0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长沙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会上,该局推出“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的“三零”工作目标。 会议透露,按照“三零”要求,凡发生事故、执法过错和违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年内不得评先,班子不得评优。凡发生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在严格依法纠正错误,消除负面影响的基础上,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干警严格落实“停职歇岗、
该局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作风方面一是重点整改少数干警执法不规范、行为不文明的问题。防止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二是全面推行监狱、劳教所事务公开制度。将减刑、所(教)外就医、假释等办事依据、程序、结果,凡是能公开的全部都向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公开;三是重点解决法律服务市场的诚信问题,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质量。王焕清 熊智能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