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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生考试政策、措施六方面有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7:27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一朴 通讯员 姜玉鹏) 昨日,本报头版刊登了《我区招生考试政策、措施六方面有调整》一文。有许多家长和考生对此非常关心,询问具体内容,就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专家。

  ★分段多次公开征集志愿

  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将实施网上分段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总体设计为:第一阶段为现场填报各批次报考志愿,仍采取考生填写志愿信息采集表,填涂信息志愿采集卡的办法,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及高职高专各批次取消第二、第三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即各批次只设一个第一志愿。第二阶段为网上分批多次公开征集志愿,各批次按第一志愿投档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公告网上补报志愿规定,未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继续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结束后,按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当某些院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再次在网上征集志愿,当某些院校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原报志愿和网上多次补报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适当降分投档。凡按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网上志愿的次数在招生录取期间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完成招生计划情况确定。网上征集志愿的规定将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

  新生报到后确认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公告网上补报志愿规定,未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择优录取,以确保完成区内本科招生计划。区内外高职高专院校通过补录完成招生计划。

  ★调整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项目和分值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招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项目作出调整:第一、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第二、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自治区级一等奖获得者,在其统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第三、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四,俄罗斯族考生享受同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同等待遇,即同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一样享受在国家民委所属院校举办人口较少民族预科班政策及在区内高校举办人口较少民族预科班政策;同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一样在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第五、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自谋职业的士兵不再仅限于城镇。第六、取消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报考高等学校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规定。”

  ★调整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

  一是从今年起,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二是从今年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三是从今年起,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将均安排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不再由招生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排序录取。

  ★公开、公示、查询内容达41项

  今年将公开招生考试工作进程,公开本科各批次、高职高专批次按志愿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和查询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名单。我区公开、公示、查询的内容累计将达到41项。

  ★加授科目按比例折算分数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03]440号文件规定,我区将从今年起实施关于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的老生,蒙古语、韩鲜语授课的考生蒙古语文(乙)、汉语文和外语考试成绩折算比例的阶段性过渡。即蒙古语、朝鲜语授课的考生必须既考汉语文又考外语,汉语文和外语考试成绩按7:3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汉语文,未考外语,则汉语文成绩按7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汉语文,则外语成绩按3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汉语专业要求加授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必须考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成绩按7:3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3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的成绩按70%计入总分。

  ★加大治理“高考移民”力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为加大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力度,对“高考移民”的范围进一步作出界定。具体的规定为:截至2006年4月1日前,父母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未满一年及本人户口迁入我区已满一年但在我区实际居住和接受高中教育(含高中、完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未满一年,经查实为“高考移民”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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