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IP长途0.30元/分钟是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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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1:57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京记者 吴玉蓉责任编辑 梁虹 “长途电话随您聊。您只要拨打*****,长途就只要花费每分钟0.30元。”相信类似的IP卡广告语我们消费者都见过。但作为消费者,你可知道,这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通信行业存在的6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类
提供通信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 案例:在固定电话上用IP卡拨打长途,需要从IP卡中支付长途通话费并交纳固定电话IP接入费。但很多通信公司在推出IP卡长话业务时,往往只宣传使用IP电话打长途每分钟0.30元、比普通长途电话每分钟省0.40元的内容。 提供通信服务使用误导性语言夸大价格优惠。 案例:某通信公司开展长途电话服务优惠活动,在宣传单上标注:“××长途电话注册优惠期间国内长途每分钟消费0.20元。消费者理解为长途电话每分钟0.20元,如果预存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还可获赠预存金额一半的话费。事实上,该公司所谓的每分钟0.20元是按照优惠套餐折算而来的。 销售通信产品标示市场最低价与实际不符。 案例:某通信产品销售店在宣传广告纸上写明该店所经营的21种手机执行“全市最低价”,实际上,经物价检查人员核实,该店有2种手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他手机店。 销售通信产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案例:一手机销售店宣传购买手机按标价减200元,但隐瞒了必须在该店入网并预存200元话费才能享受减免的价格附加条件。经营者的这些手法,消费者往往在上当后才恍然大悟。 提供通信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 案例:某通信公司在广告中承诺,虚拟网用户付月租费10元,可以无限制通话。在实际执行中,该公司从2005年9月对虚拟网用户通话时间超过1000分钟的部分另行收费,没有履行交易前的价格承诺。 提供信息服务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 案例:部分通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时,经常在语音服务中插播商业广告,占用由消费者付费的收听时间。实际上是消费者自掏腰包,收听并不需要的商业广告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通信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于2006年3月至4月,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目前,查处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