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顺平县医院回扣案27名医生受党纪政纪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2:1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 (记者 郭志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顺平县医院70余名医生吃回扣案,在经过法院判决后,保定市有关部门近日又对部分涉案人员作了党纪政纪处分:免去该院院长梁长宪职务,分别给予姚伟等27名医生党纪政纪处分,吊销1人执业医师资格,停止5人执业活动半年。 2月17日,本报曾以《顺平医院70余医生吃回扣6医生数额较大被判有罪》为题,报
此案发生后引起当地高度重视,顺平县政府专门成立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部门部署整改工作。顺平县卫生系统以此为鉴,严格落实公示、举报、处罚三项制度,力求从根本上防范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公示制度即每季度对医疗单位各科室用药前20名的医生、药品种类、药品价格情况等进行公示,同时,对医院各种药品的价格、生产厂家、进药单位等向社会公示,增强医药购销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即向全县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热线,并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部设立举报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及非招标药品进入医院等不正之风进行举报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元。处罚制度即对违法违纪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