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超速罚款 甘肃依低限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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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2:51 西部商报 | |||||||||
昨日记者了解到,甘肃省高速公路超速罚款标准依甘肃实际开始实施低限标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违法记分要被扣除6分,同时,罚款在200元至2000元的范围内。但在甘肃省,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17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时速50%的,未保持安全车速的将最高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比国家的规定标准低。
按照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未保持安全车速的将被处以20元到200元的罚款,违法记分扣3分,根据甘肃省的实际情况,这种违法行为最高要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王海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