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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支招警惕合同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3:13 重庆商报

  为防范合同欺诈,昨日,市工商局发布的二号红盾警示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不轻信对方,不和来历不明或未加证实的一方订立合同或发生经济往来,商家的相关信息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在签订以后,合同资料要好好保管,并密切注意合同对方的履行情况。同时,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的一切往来资料要全部归档保管,尽量不与对方搞无书面记
载的交流,如电话、口头协议等。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一旦发现欺诈问题,应及时拨打12315或向司法机关报案。记者胡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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