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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斟句酌谨防合同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重庆市工商局根据近期各级工商部门查处的合同欺诈案进行汇总分析后,发布了今年的二号红盾警示———首次总结披露了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十大伎俩,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字斟句酌,小心被钻空子。其中,十大伎俩如下:伪造证件,虚构主体;以小充大,以势欺人;掩人耳目,盗名欺世;欲擒故纵,先予后取;恶意串通,合演双簧;金蝉脱壳,人去楼空;移花接木,指山卖磨;设置陷阱,守株待兔;上楼抽梯,环环相连;涂改凭证,套取货物。

  合同陷阱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对此,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只要注意以下几点,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签订合同时严格考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不轻信对方,不和来历不明或未加证实的一方订立合同或发生经济往来。可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信息网络查询对方主体资格;严格论证对方的履行能力和信用状况,不订立双方履行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不与信用状况不良的经营者签订合同;严格审查合同条款,最好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行使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合同资料要严加保管。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的一切往来资料要全部归档保管,尽量不与对方搞无书面记载的交流,如电话、口头协议等;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技能。企业人员素质不高及其不良的投机心理状态,都是企业上当受骗的重要因素。因为不法分子通常以企业交付“订金”、“预付款”、“质保金”、“承诺金”、“押料款”的一定比例返还企业经办人员的方式,诱使企业签订合

  同;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信用管理规章制

  度,堵塞合同欺诈渠道。

  最后,发现问题后要及时依靠法律解决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报案。 记者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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