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必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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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规定。《预案》规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
四级事故四级响应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为4级:Ⅰ(特别重大)级、Ⅱ(重大)级、Ⅲ(较大)级、Ⅳ(一般)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影响范围:县(市、区)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 伤亡情况:伤害人数在30人-99人,无发现死亡病例 应急响应:Ⅳ级。由县(市、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影响范围:市(州)行政区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 伤亡情况: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应急响应:Ⅲ级。由市(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影响范围:省内2个以上市(州)级行政协区域 伤亡情况: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应急响应:Ⅱ级。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此类事故通常有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省(自治区、市)造成严重威胁;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等原因。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当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会启动相应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超出省政府处理能力的,将报请国务院增援。 逐户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今后,我省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政府将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意见或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处理我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足后援。 《预案》要求设立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同时限定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事故发生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必须作出初次报告。 根据《预案》,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逐户通知成为发布预警的方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