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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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20日讯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这是我省统计方法制度的重要改革,对研究劳动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力调查的对象为16岁及以上人口,调查内容包括年龄、性别、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在的行业、工作时间、失业原因、劳动力收入以及参加
《通知》确定,在国家抽取2万户、5.5万人的基础上,将样本量扩大到20万户、66万人。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范开云 鞠在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