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决定明年3月25日选出下届特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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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决定在明年三月二十五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选出下届特首。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预计今年年底将选出负责推选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任期由明年二月起生效,为期五年。期间若有委员出缺,不会实时补选;不过,若行政长官出缺,选委会就会进行补选,以便推选新的行政长官。 报道说,为了准备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香港
选举事务处会视乎立法会考虑《2006年行政长官选举及立法会选举(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的结果,落实有关规例的修订方案。若修订建议获选委会通过,当局将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在宪报刊登有关修订规例,并提交立法会审议。当局希望审议程序能于今年七月完成,以便选委会和选举事务处有充足时间,为今年十二月举行的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作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