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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南沙区考生报考范围有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户籍生可报考面向这7区招生的“创建示范性高中”

  新快报讯(记者尹来通讯员戴秀文)“南沙区考生的报考范围将作部分调整,各家长和考生要注意。”昨天,市招考办就2006年中考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时再次强调,今年广州市取消初中毕业考试,中考的部分政策与往年不一样,家长及考生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
询。

  南沙区考生将调整报考范围

  广州市招考办表示,由于原东山、芳村两区被撤销,新成立了南沙区、萝岗区,因此今年中考各类考生的报名条件和范围与往年也有所变化。

  根据规定,具有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户籍(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招生的“创建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其中,学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区的,可报考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区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籍在天河、黄埔、白云、萝岗区的,可报考本区普通高中。具有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区、县级市所属的普通高中;广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全市各种职业类学校、全市民办学校。

  有广州市户籍,在外地初中毕业要求回广州升学的考生,其报考范围与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一致。广州市招考办特别强调的是,南沙区还准备对考生的报考范围作部分调整,届时将由南沙区教育局向考生公布,考生和家长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询。

  番禺等区考生须回户籍地报考

  根据规定,经批准的跨区报名生与户籍所在区考生的报考范围一致。

  学籍(或户籍)在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而户籍(或学籍)在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考生;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跨区报名手续。

  学籍(或户籍)在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萝岗区,而户籍(或学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以及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级市)的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必须办理跨区报名手续。市招考办强调,身份核准后,跨区报名生只准按户籍所在区规定的报考范围填报志愿,否则志愿无效。

  跨区报名生办理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手续以及参加学业考试仍在学籍所在区进行。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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