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气费限价硬性规定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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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物价局调整瓶装气价干预政策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龙通讯员高诒茜)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宣布,近来国际市场气价明显下降,省内液化石油气的供求矛盾趋于缓和,批发价和零售价也相应回落。为此,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从昨天起调整春节前出台的液化气价干预政策:进口气价的提价申报制度改为“经营差率”管理,同时,不再硬性规定各地送气费需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据悉,去年12月份,广东省瓶装气价出现飞涨,全省瓶装气均价春节前曾一度高达106元/瓶。去年12月23日,省物价局紧急出台5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重点是控制源头产品批发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此后,省物价局再度将干预政策“加码”,将送气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各地需制定送气费标准。 气价干预政策出台后,广东瓶装气气价逐渐回落。据省价格监测中心监测,近日全省平均零售价每瓶已降至89元水平。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