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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奖撬动民力打击“两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12 大华网-汕头日报

  核心提示 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街头“两抢”(抢劫、抢夺)犯罪比较猖獗,尤其是两个男子一辆摩托车模式的“飞车抢夺”,在抢挎包时全然不顾受害者的死活,令市民胆颤心惊。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从法律上加大了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2006年新年伊始,福州市公安机关出台了7项打击“两抢”案件的新举措,其中包括设立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奖励基金,对协助抓获“两抢”犯罪分子的市民给予重奖。奖励措施一
出台,其效果几乎是立竿见影。举报犯罪嫌疑人可获重奖福州市公安局1月4日表示,从当日起福州市将设立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市民给予奖励,具体规定是:目击群众、受害者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万元;群众举报“两抢”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嫌疑人奖励5000元;群众协助公安民警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嫌疑人奖励5000元。两天后,1月6日中午,福州鼓山派出所接到市民刘伯东(化名)举报,有一名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在前屿“好开心”网吧门口出现,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出击,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承乐。经审查,林交待了伙同他人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专案组顺线追踪,抓获了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明3人先后11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刑事拘留。1月12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依照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5000元的规定,为刘伯东颁发奖金15000万元。刘伯东成为福州市公安机关设立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奖励基金以来首位获奖的市民。继刘伯东之后,福州一名16岁的中学生跟踪并举报“两抢”嫌犯,获得了5000元的奖金。1月8日中午,16岁的中学生安安(化名)在福州市五一路大利嘉城附近的车站等车,有2男1女从他身边走过,他觉得这3人十分面熟,定睛一看,原来这伙人正是去年8月份在福州某大酒店门口抢走他的小灵通及1200多元现金的劫匪。于是,安安悄悄跟在这3人后面,待他们走进一家快餐店吃东西时,赶紧拨打110报警。福州新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当场逮住了其中一名嫌犯,随后于1月11日晚又抓获了这个团伙的另一名成员,并因此破获了13起抢劫案。刘伯东、安安的事迹传开后,更多的群众勇敢地站出来与“两抢”犯罪分子作斗争。市民斗争的胆子越来越大1月21日凌晨2时许,福州市晋安区鼓四村“锄头柄治安巡逻队”在巡逻时,听到“有人抢劫!”的呼救声。巡逻队员陈先生反应迅速,用锄头柄打倒了迎面而来的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摩托车,抓获了嫌犯,并找到受害者被抢的挎包。同日凌晨,市民孙某下班途经六一北路某网吧门口时,遭到4名歹徒抢劫,被抢走手机。随后孙某秘密跟踪歹徒,并通知附近的好友帮忙,抓获1名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晋安区茶园派出所闻讯出动,在某网吧抓获另外3名嫌疑人。1月22日下午,叶某在晋安区六一北路某首饰店附近遭歹徒持刀抢劫,大声呼救,奋力反抗,附近理发店的老板李先生闻讯后挺身而出,最后共同将歹徒制服。2月初,福州市公安局举行颁奖仪式,集中表彰上述3位勇斗“两抢”歹徒的市民,并给每人奖励1万元。受到勇斗“两抢”歹徒市民事迹的鼓舞和奖励基金的激励,也许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福州群众与“两抢”歹徒作斗争的胆子越来越大。1月23日下午,在白马路芍园路口附近,遭3名持刀歹徒抢劫的女青年吴某边呼救边报警。正在附近候客的4名出租车司机与一名过路群众见状,立即分头驾驶出租车和跑步追赶歹徒,并在芍园公寓附近用出租车包围住1名歹徒并将其擒获;接警后赶来的民警在园档街又抓获其他2名嫌疑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据福州市公安局统计,截至2月15日,短短的一个半月,福州群众主动出击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6名,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抓获14名,协破“两抢”案件数十起,12名群众共获得8万元奖金。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明表示,自设立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奖励基金以来,福州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的积极性高涨,这种义举给犯罪分子以致命的打击,并使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犯罪分子的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种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福州形成。刘明说,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福州群众同“两抢”作斗争经历了一个清晰的发展轨迹,从举报、提供线索,到个别市民制服“两抢”分子,再到集体街头合力围捕“两抢”歹徒。这样的一个发展轨迹是十分可喜的,说明群众的心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担心、害怕逐渐转变为不怕、敢于斗争,再发展到斗智斗勇、善于斗争。在福州打击街头“两抢”的实践中,“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再一次得到印证。福州市公安局重奖参与打击“两抢”的市民,连同所采取的研判“两抢”信息、实施精确打击、特警巡逻和警犬上路等其他措施,已使打击街头“两抢”的行动取得较大战果。据统计,今年一月份,福州市共破获“两抢”案件195起,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98名;摧毁“两抢”团伙18个,抓获76人;“两抢”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9%。2月5日,又成功打掉一个以外地人员为主的特大“两抢”犯罪团伙,抓获11名嫌犯,破获系列“两抢”案件25起。今年春节期间,福州“两抢”发案数比去年下降了40%。福建省一位领导表示,福州市重奖群众的做法很好,可以发动、激励群众与“两抢”犯罪作斗争。同时,由于很多“两抢”案件系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所为,在重赏之下,一些外来人员也会检举、揭发、监督,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制约、遏制“两抢”犯罪。另一方面,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通过媒体提醒市民,在参与打击“两抢”犯罪时,务必将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斗智斗勇,积极配合警方。为了保护举报“两抢”违法犯罪分子的市民,福州市警方对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采取专人专办的方法,坚决杜绝其身份、电话等信息外露。此外,在提供线索的市民领取奖金时,由属地派出所派出专人、专车全程护送,至少配备两名警力,绝对保护市民的人身安全。福州市公安局的奖励措施还规定,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和奖励。据了解,福建省人大常委会1998年就制定了《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对有关事宜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其中第4章规定,对因见义勇为而负伤的人员,医院应积极救治,不得拖延;救治费用由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垫付,超过3个月的,由公安机关从见义勇为基金中垫付;医疗费用视不同情况,由加害者或其监护人、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保险公司、见义勇为基金支付,在其它方面不可能支付的情况下,由见义勇为基金兜底。条例规定,在见义勇为人员负伤治疗期间,有单位的,其工资、奖金、福利应照发;无单位且无固定收入的,由见义勇为基金给予生活补助。见义勇为人员因伤致残,有单位的,按照工伤伤残待遇对待;无单位的,由见义勇为基金给予一次性或定期生活补助。上述2项补助要保障见义勇为人员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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