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影院不准带食物 工商部门认为此乃"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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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2: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自带饮料看电影遭拒 日前,市民岳娉和朋友一起前往我市一家高档影城观看电影。由于刚从快餐店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杯饮料的岳娉被挡在了影院门口,检票员指出:由于她带的饮料不是影城食品部出售的,根据规定不得带进场。要么在门口喝掉,要么不看电影。
几经交涉未果,岳娉向本报求助,记者随后前往进行了调查。 影院:出于安全、卫生考虑 在这家影城电影票背面的“影城须知”上,记者看到第一条就是“为维护公众卫生,观众不得自携非本影城出售的饮品食物进入影城”。 “看电影是在公共场所内进行的集体行为,禁止自带食品饮料是影院行业的国际惯例,防止有的观众带一些有响声、有异味、产生垃圾的食品入内,影响他人,影院并没有强制消费。”现场工作人员说,“影院人群密集,不让顾客带不明物品进入,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2元矿泉水飞涨5倍价 昨日,记者前往我市几家影院查看,发现绝大多数影院还是允许顾客自带食物、饮料入内,但也有部分影院表示拒绝。在我市一家高档影城,由于处于新片《纳尼亚传奇》上映期间,不少大人带着孩子前来观看。孩子们吵着要爸爸妈妈去买饮料零食,可影城里食品的价格让不少人吃了一惊。一瓶普通的可口可乐卖到了6元,瓶装矿泉水竟卖到了10元。 面对如此“天价”,现场不少顾客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我们花钱买票,你放电影,天经地义。单方面规定我们只能购买影院里出售的商品,让人难以接受。” 工商:此举涉嫌“霸王条款” “电影院无权强行禁止消费者自带饮料、食物。”对此,合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季学德指出,“如果仅仅是从保持公共环境卫生的角度出发,可以规定消费者不得自带瓜子等可能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的食物。但单方面地指定消费者消费,拒绝消费者自带的一切食物、饮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了,这也是变相的强行搭售行为”。 “私藏夹带”,观众另有妙招 尽管影院设立了重重规定,但在实际中,为了躲避检查,有一些观众另有妙招:把饮品和零食放在包内,顺利躲过影院工作人员的眼睛,因为影院不能对观众搜包。 只是这种“私藏夹带”的方法还是让很多观众反感,“既然影院默认观众将饮品、食物藏在包内带进影院,为什么却拒绝观众公开拿着食物入内呢?这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规定,又如何能真正达到影院方预期的管理目标呢?” ·金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