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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殡葬生意 两伙人拔拳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2:2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近日,上海市二中院终审维持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颜元来、黄宝林等人5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多年前曾因犯流氓罪判过刑的颜元来,经营一家殡葬用品服务社。2005年7月2日,员工黄宝林听说沪东地区某医院有人病故,遂和该店其他几名员工一起前往这家医院兜揽殡葬生意。黄等人走进医院大厅,恰逢另一家殡葬用品社的经营者季巧兰携员工数人已在此等
候丧家。黄宝林见状立即打电话给颜元来,下午,颜纠集数人来到医院,黄宝林先拔拳殴打对方,其他人一拥而上围着季巧兰等人拳打脚踢,造成医院门诊大厅内医疗秩序严重混乱。参与斗殴者中多人被打成轻伤或轻微伤。

  一审法院判决后黄宝林不服提出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通讯员 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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